来源:金融界
10月13日,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因“未严格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导致案件发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黔东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唐弘国、杨代兴作为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未严格落实信贷管理制度,违规发放贷款导致案件发生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分别被黔东南银保监分局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