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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25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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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凯里市法院依法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凯里市首例虚假诉讼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佘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佘某某作为凯里市某企业股东,因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存在矛盾,虚构其与公司及部分股东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向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该公司及部分股东不动产被法院查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佘某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立案并查封被害人财产,其行为妨害司法秩序且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被告人佘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罪是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凯里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首例虚假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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