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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人注意了小区内这些地方归业主共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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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洋简介 http://pf.39.net/bdfyy/bdfhl/210721/921349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四条。

小区内道路、绿地等,

属于业主共有。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为防止我们被失踪,微友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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